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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数额巨大案—阜阳刑事辩护律师辩护策略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阅读:51 刑事辩护


第一、案件基本情况简述
本案发生在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与宋某某结伙,驾驶一辆白色微型小货车,多次流窜至新疆博湖县、和静县、和硕县等地实施盗窃。他们主要 targeting 闲置厂区,如博湖某原中粮某河番茄酱厂、巴州某鲲建材有限公司、和静某山水泥厂等,通过翻墙、撬门等方式进入,盗取铜排、电缆线、废铁等物品共计10起。盗窃物品经鉴定总价值约15.3万元,李某某和宋某某各自分得赃款7.1万余元。被告人崔某某在经营21团康某云废品收购站期间,明知这些物品是赃物,仍9次收购并支付赃款,涉案金额约15万元。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某、宋某某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崔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三人均已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并取得部分被害单位谅解。

第二、阜阳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策略
作为阜阳刑事辩护律师,针对本案特点,我提出以下辩护思路。策略核心是“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突出从宽情节,争取最大限度轻判”。具体分三步走,逻辑清晰、通俗易懂:

1. 紧抓法定从轻情节,夯实法律基础

2. 深挖酌定从轻情节,软化犯罪恶性

3. 精准质疑证据瑕疵,争取金额核减

通过以上策略,辩护目标明确:对李某某、宋某某,争取刑期降至三年以下并适用缓刑;对崔某某,巩固缓刑判决。关键在于用证据说话,将“认罪认罚+退赃+初犯”打包成有机整体,让法官看到改过自新的可能性。最后,我会在庭审中用通俗语言向法官陈情:“惩罚不是目的,挽救才是司法初心”,以情理融合推动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