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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律师辩护策略分享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阅读:38 刑事辩护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涉及廉某(以下简称"被告人")被指控犯诈骗罪一案。根据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21年8月至2024年4月期间,被告人经他人介绍与被害人魏某某相识后,虚构能够帮助被害人请托电力局领导审批项目的事实,通过冒充领导及亲属、编造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8059400元。被告人将骗得钱款用于租车、购买奢侈品、游戏充值等挥霍。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8059400元。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诈骗数额认定、证据采信、量刑情节以及退赔能力等方面。被害人一方对指控数额、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认为实际损失高于指控金额;被告人辩护人则提出被害人存在过错、应从轻处罚等辩护意见。

二、辩护策略分析

(一)关于诈骗数额的辩护策略

  1. 仔细核对资金往来细节:作为辩护律师,首先应全面梳理被害人提供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重复计算、错误认定的情况。本案中,被害人一方主张实际损失高于指控金额,辩护律师可借此机会重新核对每一笔款项的性质和去向,确认是否全部属于诈骗所得。
  2. 区分正常经济往来与诈骗款项:在长期交往过程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可能存在正常的借贷关系或其他合法经济往来。辩护律师应仔细甄别哪些款项属于诈骗,哪些属于合法借款或投资。例如,判决书中提到"廉某曾经找其借过钱,后来也没有还",这部分钱款不应计入诈骗数额。
  3. 质疑现金交付的证据充分性:本案中指控的8059400元中有2044000元是现金交付,这部分证据相对薄弱。辩护律师可重点质疑现金交付的证据链是否完整,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现金确实交付且属于诈骗所得。如能证明部分现金交付不存在或金额不符,可有效减少诈骗数额。
  4. 关注资金流向的合理性:辩护律师可分析被告人收到款项后的资金流向,如果部分款项确实用于与被害人所述项目相关的合理支出,而非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可主张这部分不应计入诈骗数额。

    (二)关于证据采信的辩护策略

  5. 质疑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本案中大量依赖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电子证据。辩护律师应申请调取原始存储介质,核实电子证据是否经过篡改、删减,是否存在断章取义的情况。特别是对于注销的微信号、删除的聊天记录,应质疑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6. 审查证人证言的可信度:本案涉及多名证人,如王某鞍、何某骏、吴某等。辩护律师应仔细审查各证人的身份背景、与案件的利害关系,找出证言中的矛盾点。例如,何某骏作为帮助转发短信的人,其证言可能存在记忆偏差或受他人影响的情况。
  7. 质疑被害人陈述的客观性:被害人魏某某的陈述可能存在夸大损失、隐瞒事实的情况。辩护律师可结合其他证据,分析被害人陈述是否前后一致,是否存在矛盾之处。特别是关于现金交付的部分,应质疑其记忆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8. 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调查:对于关键证据,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辩护律师可申请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或请求法院调取更完整的交易记录,以发现可能被忽略的证据。

    (三)关于量刑情节的辩护策略

  9. 强化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本案中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这是重要的从轻处罚情节。辩护律师应详细阐述被告人如何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如何积极配合调查,强调其认罪态度的真诚性,争取更大的从轻幅度。
  10. 强调初犯、偶犯情节: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无犯罪前科,属于初犯。辩护律师应着重强调这一点,说明被告人此前表现良好,此次犯罪系一时糊涂,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院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11. 论证退赔意愿与能力:虽然被告人目前没有退赔能力,但辩护律师可强调其有退赔意愿,正在积极寻求家人帮助筹措资金。同时,可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告人及其家庭正在努力创造退赔条件,争取在量刑时获得一定宽大处理。
  12. 质疑"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即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辩护律师可论证即使认定诈骗数额,也应考虑被告人的实际获利情况、挥霍程度等因素,避免机械适用数额标准。

    (四)关于被害人过错的辩护策略

  13. 分析被害人轻信行为的合理性:虽然判决书认为被害人不存在过错,但辩护律师可从被害人明知请托事项可能涉及违规操作仍主动支付大额款项的角度,论证被害人存在一定过失。特别是在多次未能见到所谓"领导"的情况下仍继续支付款项,显示出被害人的轻信和疏忽。
  14. 强调请托行为本身的违法性:被害人试图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项目审批,这种请托行为本身就违反了相关规定。辩护律师可指出,被害人的违法行为为被告人的诈骗提供了条件,被害人应承担部分责任。
  15. 对比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辩护律师可搜集类似案例中法院对被害人过错的认定情况,提供判例支持,说明在某些情况下,被害人因轻信或参与违法行为确实存在过错,应相应减轻被告人的责任。

    (五)关于程序问题的辩护策略

  16. 审查侦查程序的合法性:辩护律师应全面审查侦查机关的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取证、超期羁押等情况。如发现程序违法,可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17. 质疑证据收集的完整性:本案中公安机关调取的银行账户流水时间起止不一致,辩护律师可质疑证据收集是否全面,是否存在刻意回避某些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18. 申请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对于何某骏等关键证人,辩护律师可申请其出庭作证,通过当庭质询发现证言中的漏洞,增强辩护效果。

    (六)量刑建议的具体策略

  19. 提出具体量刑建议:基于以上分析,辩护律师应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如建议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非公诉机关建议的十四年。可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初犯情节等因素,论证较轻刑罚的合理性。
  20. 强调社会危害性的相对性:虽然诈骗数额巨大,但辩护律师可指出被告人并未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未使用暴力手段,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不应顶格处罚。
  21. 提供改造可能性的证据:辩护律师可收集被告人家庭情况、个人成长经历、悔罪表现等证据,说明被告人具有良好的改造可能性,请求法院给予较轻处罚以利于其改过自新。
    通过以上多层次、多角度的辩护策略,即使在证据较为充分的情况下,也能为被告人争取到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辩护律师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各种辩护手段,确保辩护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