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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针对外国人的虚拟货币诈骗案辩护策略—阜阳刑事辩护律师辩护策略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阅读:57 刑事辩护


一、案件基本情况简要介绍

2024年7月底至9月初,以刘某成为首的犯罪集团在湖北省广水市设立窝点,组织宋某宇、邓某藩等17人,通过聊天软件冒充女性身份,针对俄罗斯居民实施诈骗。他们以投资虚拟货币为诱饵,诱导被害人向虚假平台充值USDT(一种虚拟货币),再由刘某成操控平台后台篡改数据,骗取钱财。整个集团分工明确:刘某成负责租赁场地、购买设备、管理资金;宋某宇和邓某藩作为骨干,负责招募人员、提供诈骗话术和素材;其余人员担任“业务员”或“模特”,负责引流、聊天、视频通话等环节。截至案发,共骗取10余名俄罗斯被害人约24000 USDT(折合人民币16万余元)。案发后,部分被告人主动投案、退赃或规劝同伙自首。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二、阜阳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策略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针对此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我的辩护核心是“精准区分责任、最大化从轻情节”,确保当事人获得公平量刑。结合本案特点,我将从证据审查、角色定位、情节运用三方面制定策略,用通俗语言说明逻辑:

第一,严把证据关,质疑关键事实的可靠性。
诈骗案常依赖电子证据(如聊天记录、平台数据),但这类证据易被篡改或提取不规范。本案中,部分辩护人曾质疑对邓某刚的指控证据不足——仅凭口供而无聊天记录佐证。我的策略是:

第二,精准定位角色,为主从犯划分提供依据。
法院将刘某成定为首要分子,宋某宇、邓某藩定为主犯,其余为从犯。但实践中,许多“业务员”被裹挟参与,作用微小。我的策略是:

第三,深挖从轻情节,结合认罪认罚争取最优结果。
本案17人均认罪认罚,但量刑差异大(如曹某甲获缓刑,卢某文因累犯重判)。我的策略是“一案一策”:

整体策略逻辑: 先破(质疑证据)→ 再立(定位角色)→ 后减(用情节降刑)。尤其对跨境诈骗案,要强调“针对外国人”不等于社会危害性更大——被害人损失可通过国际协作追偿,且当事人多为底层青年(如17人中12人年龄20-25岁),法律意识薄弱。最终目标:主犯争取刑期下限,从犯全力保缓刑,让当事人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