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款纠纷中发包方擅自使用工程仍需付款—阜阳债务律师办案策略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阅读:53 债务案件


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3年,刘某德公司(原名某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固原某局签订三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固原市原州区某改造项目工程,合同总价2728682元。刘某德公司完成施工后,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即被固原某局投入使用。截至2016年1月,固原某局已支付工程款230万元,但一直未进行工程结算。2025年,刘某德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固原某局支付剩余工程款428682元及利息。一审法院支持了刘某德公司的诉讼请求。固原某局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工程未完工、已超诉讼时效等理由,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阜阳债务律师办案策略

作为刘某德公司的代理律师,我们在处理此类工程款纠纷案件时,采取了以下策略:

一、核心证据组织策略

  1. 合同文件的完整收集
    我们系统整理了三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重点突出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付款条件的约定("结算价为中标价加减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的误差")。这些合同是主张工程款的最直接依据,证明双方对工程总价已有明确约定。
  2. 付款凭证的精准梳理
    我们详细统计了固原某局已支付的230万元工程款凭证,特别强调该金额已超过合同总价2728682元的70%(1910077.40元)。这一数据成为证明工程已完工的关键证据——根据合同约定"每月25日支付完成工作量的70%",付款比例超过70%即表明工程已基本完工。
  3. 工程实际使用的证据固定
    我们收集了工程现场照片、使用记录等证据,证明固原某局已实际使用工程。这是突破"未竣工验收"障碍的核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不得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付款。

    二、法律依据的精准适用

  4. 工程款支付的法律基础
    我们重点援引《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及司法解释第十四条,明确"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固原某局已实际使用工程,无权再以"未完工"为由拒付工程款。
  5. 诉讼时效的有效抗辩
    针对对方"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我们依据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指出"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算的,利息起算时间为起诉之日"。由于双方一直未结算,诉讼时效应从起诉之日起算,而非从最后一次付款时间起算。
  6. 法律适用的准确把握
    我们提前准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论证材料,证明因工程结算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完全正确,避免对方在程序上做文章。

    三、对对方主张的针对性驳斥

  7. 针对"工程未完工"的驳斥
    固原某局声称我方中途撤场、工程烂尾,但其无法提供停工通知、解除合同等关键证据。相反,其已支付超过70%的工程款这一事实,恰恰证明工程进度已达到付款条件。我们特别指出:若真如其所述"工程未完工",为何在长达9年时间里既不通知我方继续施工,也不主张解除合同?这种自相矛盾的行为明显是为拖欠工程款找借口。
  8. 针对"需审计结算"的驳斥
    对方强调"工程造价需经审计部门审定",但我们指出:审计是行政监督手段,不能替代合同约定的结算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审计的,承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本案中固原某局从未启动审计程序,却以此为由拒付款项,明显违背诚信原则。
  9. 针对"已超诉讼时效"的驳斥
    对方以"9年未申请付款"为由主张超时效,但我们精准指出:合同约定"待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经审计部门审核完再支付27%",而工程至今未验收、未审计,付款条件尚未成就,诉讼时效应从我方起诉主张权利时起算。对方混淆了"付款条件成就"与"诉讼时效起算"的概念。
  10. 针对"举证责任"的反制
    当对方指责我方"未提交完工证据"时,我们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及司法解释第九十一条,强调"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固原某局主张"工程未完工",应由其承担举证责任。而其提交的"情况说明"因监理单位与其有利害关系、内容模糊,依法不应采信。二审法院最终认定"上诉人对其主张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正是这一策略的成功体现。
    通过以上策略,我们成功突破了工程未验收、未结算等障碍,让法院认可了"发包人擅自使用即视为认可工程质量"的裁判规则,最终为刘某德公司追回了428682元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在处理类似工程款纠纷时,关键要抓住"实际使用"这一核心事实,用付款比例反推工程进度,并精准把握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方能在证据不利的情况下实现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