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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中房屋占用费争议获法院支持—阜阳债务律师办案策略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阅读:52 债务案件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8月,吴某与刘某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约定吴某将昌吉市北京北路12号商铺(含上下两层)一楼提供给刘某经营刻章业务,刘某每年支付3万元"合作收益费"。协议到期后,刘某继续使用房屋并支付1500元费用。2023年7月,刘某直接与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租赁合同承租该房屋。双方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