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成功争取孩子抚养权并获债务支持—阜阳离婚律师办案策略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张某某(女方)与被告郜某某(男方)于2020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郜某嵩(现不满两周岁)。女方曾于2021年8月和2023年5月两次起诉离婚,第一次调解撤诉,第二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4年,女方第三次起诉离婚,要求离婚、孩子由其抚养、分割财产并要求男方承担共同债务等。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求抚养孩子。经审理,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并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认定和分担。
二、阜阳离婚律师办案策略
(一)关于离婚诉求的策略
我方优势:
- 感情破裂事实充分:女方第三次起诉离婚,此前已有一次撤诉和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经历,且双方分居已满一年,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 男方同意离婚:男方在答辩中明确表示同意离婚,这为快速解决婚姻关系问题提供了基础。
针对对方观点的驳斥:
男方虽同意离婚,但试图将责任归咎于女方。我方策略是强调男方在婚姻中的不作为——2023年正月初六发生矛盾后,女方带孩子回娘家居住,男方未采取任何挽回措施,反而在分居后停止经济支持,这恰恰证明了男方对婚姻的消极态度。(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策略
我方优势:
- 年龄优势:孩子郜某嵩现不满两周岁,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争取抚养权的最有利法律依据。
- 实际抚养现状:自2023年正月分居后,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改变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
- 证据充分:我方提交了孩子出生证明、生活照片、网购消费记录等,证明女方一直在履行抚养义务;而男方提交的所谓"暴力倾向"证据(仅一张局部照片)被法院认定为单一证据不予采信。
针对对方观点的驳斥: - 关于男方收入问题:男方声称月收入仅3000元,但女方成功指出男方曾领取失业保险金21510元,这部分应计入收入。我方策略是坚持按照男方实际总收入(包括失业保险金)的30%计算抚养费,最终法院虽未完全采纳4000元/月的请求,但仍确定了800元/月的标准(高于农村标准)。
- 关于女方抚养能力:男方质疑女方无收入、不具备抚养能力。我方策略是:
- 提交父母愿意协助抚养的情况说明(虽法院未采信,但作为辅助证据)
- 强调女方作为母亲的天然抚养优势
- 指出男方提交的所谓"无收入"证据不实——女方有网店经营(虽亏损但有经营行为),且有生育津贴收入
- 重点强调男方在分居期间未尽抚养义务,而非女方无能力
(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策略
我方优势:
- 债务真实性证据链完整:针对226300元债务,我方提供了:
- 借条原件(如向闫某连借款20000元的借条)
- 转账记录(如向史某茵、张某强等的多次转账)
- 用途证明(房贷还款记录98485.44元、医疗费发票17619.35元、房租支付凭证21200元)
- 法律依据充分: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方成功论证了即使分居期间,为孩子医疗、住房、房贷等支出仍属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 对方自认关键事实:男方在微信聊天中承认"我知道都还房贷租房花销了",这成为认定债务性质的有力证据。
针对对方观点的驳斥: - 关于"虚构债务"的指控:男方称女方虚构债务意图多分财产。我方策略是:
- 逐笔展示债务发生的时间、金额与实际支出完全吻合
- 指出债务具有规律性(如每月固定时间向母亲借款还贷)
- 强调男方自己也承认女方"不是瞎花的人""都是为了这个家"
- 对比男方所谓"共同债务":其向父亲借款35000元用于"修复夫妻感情",但该款项实际用于解决因男方过错导致的婚姻危机,不应由女方承担
- 关于"女方有存款无需借款"的质疑:男方称女方有存款却借款不合常理。我方策略是:
- 展示女方银行流水,证明2023年3月后账户余额仅26000余元
- 详细列明大额支出(还贷、医疗、房租等)
- 指出男方停止转账后女方陷入经济困境的客观事实
- 引用男方微信自述"这两年工资就给了你40多万,我知道都还房贷租房花销了",证明此前转账已全部用于家庭开支
(四)关于财产分割的策略
我方优势:
- 房产处理技巧:虽未取得产权证书,但成功锁定房产为共同财产,为后续确权奠定基础。策略是不强求本次分割,而是保留另行起诉权利,避免因产权不明晰导致不利分割。
- 存款证据确凿:对10000元共同存款的主张,因有明确证据被法院支持,实现平均分割。
- 个人财产保护:成功确认八床被褥为女方个人财产,同时妥善处理了男方笔记本电脑的返还问题(要求导出个人信息),保护了女方隐私权。
针对对方观点的驳斥: - 关于"女方虚构债务应少分财产":男方以此为由要求多分房产。我方策略是:
- 强调债务已全部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 指出男方自己也有未披露的债务(如向父亲借款培训费)
- 说明女方经营网店亏损的事实(有聊天记录为证),不存在隐匿财产
- 关于"首付款借款"的争议:男方称支付25200元为首付款借款。我方策略是:
- 提供微信记录证明该款项性质为彩礼(用于买戒指)
- 指出男方自述"我家也不是空手套白狼",承认60000元和解款已花销
- 成功使法院认定该证据为单一证据不予采信
(五)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策略调整
虽然法院未支持50000元补偿金,但策略上:
- 法律依据明确:援引《民法典》第1088条,主张女方因抚育子女负担较多义务。
- 适时调整诉求:当发现男方在分居前有经济支持时,将重点转向债务分担,确保女方实际获得经济支持(通过债务认定实现)。
- 替代方案成功:通过将分居后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实质上实现了对女方的经济补偿,比单纯主张补偿金更有效。
通过以上策略,女方在本次诉讼中成功实现了核心诉求:获得孩子抚养权、男方承担部分抚养费、共同债务被认定并分担、个人财产得到保护。特别是将分居后的必要支出成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本案最大亮点,使女方在经济上获得实质支持,远超单纯主张补偿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