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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多次盗窃案辩护要点—阜阳刑事辩护律师辩护策略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阅读:51 刑事辩护


第一、简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甲、代某丙、陈某甲被指控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间,于四川省普格县多地实施系列盗窃行为。具体包括:在普格某升矿营公司厂房、荞窝镇水上乐园、螺髻山镇德育村9组洋芋粉厂等地点,多次盗取铜排、变压器铜芯线、电缆线等财物,销赃至冕宁县复兴镇某源再生资源经营部、西昌市马道镇西昌某港废旧回收门市等处。经法院认定,代某丙参与盗窃总额109236元,刘某甲104511元,陈某甲60837元。刘某甲和陈某甲均有抢劫前科(刘某甲2017年被判刑,2019年假释;陈某甲2014年被判刑,2023年刑满释放),被认定为累犯;代某丙和刘某甲经电话通知到案,构成自首;三人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代某丙三年七个月,陈某甲三年,并处罚金及退赔被害人损失。

第二、根据案件的情况,用通俗易懂,逻辑严谨的语言,全面论述阜阳刑事辩护律师对该案的辩护策略
作为辩护律师,针对本案判决,我们提出以下辩护策略,旨在争取更公正的处理结果:

1. 重点质疑盗窃数额的认定,减少责任范围

2. 挑战累犯认定,争取从轻处罚

3. 明确区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主张从犯地位

4. 充分利用自首、坦白及认罪认罚情节,争取最大从宽

5. 指出量刑失衡,参照同类案例争取轻判

综上,辩护核心是“精准切割责任+放大从宽情节”:对陈某甲,主攻作用小、金额虚高;对刘某甲、代某丙,侧重自首价值与退赔可行性。通过重新评估数额、推翻累犯认定、确立从犯地位,结合认罪认罚的司法政策,争取刑期减少30%以上,罚金下调,并保障退赔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