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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民贩卖毒品罪获刑十四年—律师辩护策略分享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阅读:37 刑事辩护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是一起涉及多人的毒品犯罪案件,张某民、袁某州、熊某三人因贩卖毒品罪被起诉。根据判决书显示,张某民被指控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先后28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163余颗及冰毒若干,获取毒资3.086万元;袁某州被指控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间,先后22次贩卖麻果147余颗,获取毒资3.206万元;熊某被指控在2024年4月至5月期间,先后6次贩卖麻果85颗,获取毒资1.71万元。
法院最终认定三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张某民有期徒刑十四年、袁某州有期徒刑十年、熊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其中,张某民对指控的大部分事实予以否认,仅认可4笔交易;袁某州也对部分指控提出异议;而熊某则认罪认罚。

二、辩护策略分析

1. 质疑证据链条的完整性

本案中,张某民辩称其与张某、袁某州之间的转账均为借款而非毒资。作为辩护律师,应当重点质疑公诉方证据链条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