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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质押借款诈骗罪辩护策略—阜阳刑事辩护律师辩护策略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阅读:46 刑事辩护


第一、简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期间,王某兵多次从宁夏某科技公司、宁夏某汽车销售公司等多家租赁公司租用车辆,随后伪造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将车辆出售或质押给李某某、龚某某、邱某等人借款,骗取钱财。一审法院认定王某兵骗取70.2万元,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王某兵上诉后,二审法院查实部分砍头息、利息等应核减,最终认定犯罪金额为66.56万元,改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10万元。王某兵将骗款用于个人消费、支付租车租金、结算运费及赌博。案发后,大部分车辆已追回发还租赁公司,王某兵仅退赔邱某2000元。

第二、阜阳刑事辩护律师对该案的辩护策略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针对王某兵案,我们立足事实和法律,采取务实、精准的辩护策略,核心目标是争取罪名变更、核减犯罪金额、降低刑期和罚金。具体策略分四步,通俗易懂地说明如下:

1. 优先争取罪名变更为合同诈骗罪,降低量刑起点
一审、二审均认定诈骗罪,但辩护关键点在于:王某兵的行为本质是“在合同履行中欺骗”,应定合同诈骗罪。理由很简单:租车时签订租赁合同,借款时签订质押或买卖合同,整个过程围绕合同展开。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市场交易秩序,而诈骗罪侵犯的是个人财产权。本案中,王某兵租车后伪造证件借款,欺骗行为直接发生在合同环节(如2023年5月向宁夏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又与李某某签质押合同借款)。合同诈骗罪的量刑通常轻于诈骗罪——诈骗66.56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基准刑10年以上;合同诈骗同金额,可争取更低刑期。辩护中,我们会提交租车合同、借款协议等证据,强调合同链条的完整性,说服法院改变定性。

2. 全面核减犯罪金额,避免“虚高”指控
法院已核减3.64万元,但辩护需更彻底:砍头息、停车费、利息等不应计入诈骗金额。通俗说,被害人实际损失才是犯罪金额。例如:

3. 聚焦量刑情节,争取最大从宽处理
王某兵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辩护需强化三点:

4. 证据攻防与程序优化,筑牢辩护基础

(注:全文人名、公司名已按规则改写,如李某忠→李某某,宁夏XXX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某X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天下有限公司→武汉某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