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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工程诈骗30万元案—阜阳刑事辩护律师辩护策略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阅读:41 刑事辩护


第一、简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3年中旬,被告人梁某向邹某、彭某谎称自己承包了某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准备将工程转包给他们。邹某随后联系杨某,杨某因资金不足,又邀约被害人张某合伙参与。2024年2月21日,张某、杨某等人到西昌梁某家中商议承包事宜。梁某现场出示工程图纸,带众人参观工地,并介绍刘某为项目技术员、曾某为财务兼后勤、蒋某为项目经理。随后,梁某以某公司名义与张某、杨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协议,要求张某支付3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张某分两次转账:2月21日转5万元、2月27日转25万元至曾某的银行卡。梁某拿到钱后,通过曾某将26.3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赌债及日常挥霍,剩余3.7万元被法院扣划。张某发现工程根本不存在(工地实际种满树木),多次催促无果后报警。梁某到案后认罪认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退赔张某30万元损失。

第二、根据案件的情况,用通俗易懂,逻辑严谨的语言,全面论述阜阳刑事辩护律师对该案的辩护策略
作为阜阳刑事辩护律师,我们认为本案虽已判决,但若在庭审阶段介入,可从以下角度制定辩护策略,核心是“质疑非法占有目的、强调从轻情节、争取量刑优化”,具体分三步走:

1. 质疑“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动摇诈骗罪根基
诈骗罪成立的关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但本案中,梁某的行为可能源于工程失败后的错误决策,而非纯粹骗钱。

2. 深挖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争取量刑从宽
梁某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但判决未充分体现其悔罪态度和特殊背景,辩护需强化这些点:

3. 挑战证据链条瑕疵,为量刑协商铺路
公诉证据表面充分,但细节矛盾可突破:

综上,辩护核心是“切割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界限,放大悔罪表现”。若庭审中聚焦退赔、家庭困境及证据瑕疵,完全可将刑期从五年以上降至三年左右,甚至适用缓刑,既维护司法公正,也给梁某改过自新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