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如何辩护—阜阳刑事辩护律师辩护策略
一、简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
本案被告人程某原系兰考县疾病预防控制某心工作人员。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期间,程某以在郑州买房、与舅舅合伙承包工地、父亲生病急需用钱等理由,向同事赵某、普某、聂某等13人借款,总额约149万元。后程某离职失联,经查其将钱款用于网络赌博。案发前,程某家属曾用洒水车折抵部分欠款;2025年6月,又出售自家门面房筹款80万元退赔被害人,并承诺三年内再付37万元,取得11名被害人谅解。一审法院认定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十万元,并责令退赔剩余损失约85万元。程某当庭认罪,但其辩护人提出多项辩护意见未被完全采纳。
二、阜阳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策略
针对本案,我们作为辩护律师,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辩护,力求还原事实、争取轻判。策略通俗易懂,逻辑清晰:
1. 核心辩点:程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应属民事借贷纠纷
- 关键事实:程某借款时虽提到买房、工地等理由,但部分事由有真实基础(如其表姐刘某敏确有房产,父亲程某航多次住院)。被害人赵某等人作为同事,长期共事,对程某家庭情况有所了解,并非完全陷入“错误认识”。例如,程某曾按时归还信用卡分期款项,部分被害人还参与催债过程,说明双方存在持续协商,更符合民间借贷特征。
- 法律依据:诈骗罪要求“非法占有目的”,但程某借款初期有还款行为(如归还吕某1.5万元、冯某1.5万元),且2021年家属主动以洒水车折抵债务,证明其无逃避意图。若因赌博导致无力偿还,应通过民事诉讼追偿,而非直接定罪。
2. 重点辩护:已退赔款项应全额扣除,诈骗数额被高估
- 洒水车与房屋折抵:2021年,程某家属与11名被害人签订协议,约定将盆窑村门面房及洒水车折抵120万元债务。洒水车已实际出售分款;房屋虽未过户,但双方共同发布卖房信息,2025年售出后立即退赔80万元。这120万元属案发前退赔,应从诈骗总额中扣除。法院仅认可洒水车款,忽略房屋协议,显失公平。
- 数额计算:公诉机关认定诈骗149万元,但扣除已退120万元,实际未还仅29万元(远低于“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即使按判决认定的85万元未还额,也因退赔行为大幅降低社会危害性,量刑应相应减轻。
3. 量刑情节:多项从轻因素未被充分考量
- 坦白与认罪: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赌博用途,当庭自愿认罪,符合“坦白从宽”原则。
- 初犯与家庭困境:程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其父患重病多次手术(在河南省人民某院、武汉协和某院治疗),妻子离异后独自抚养幼子(孩子曾摔伤治疗),全家变卖房产筹款退赃,足见悔罪诚意。
- 被害人谅解:11名被害人出具谅解书,明确表示“不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矛盾已化解,司法应优先修复社会关系。
4. 证据质疑:赌博用途证据不足,虚构事实存疑
- 赌博资金链不完整:公诉机关称程某赌博充值592万元,但银行流水未直接关联赌博平台,部分转账(如给王某旭30万元)实为购房款,后因表姐家反对退款,非用于挥霍。
- 虚构理由有误:程某所称“郑州买房”指向表姐刘某敏的经济适用房,有转账记录佐证;其父2022年-2023年住院记录(河南省人民某院病历)印证生病事实。这些细节说明借款事由非完全捏造,被害人轻信自身亦有过错。
5. 量刑建议:十年徒刑过重,应适用缓刑或减刑
- 对比司法实践:类似退赔大部分款项、取得谅解的诈骗案,通常判三至五年。本案退赔率达80%以上,且程某有稳定工作背景,无预谋诈骗特征,十年刑期明显失衡。
- 替代方案:建议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责令程某家属按协议三年内付清余款。这既保障被害人权益,又避免程某家庭崩溃(其子需抚养,父病未愈),符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
综上,本案本质是债务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追责。辩护核心在于剥离民事与刑事界限,强调退赔实效与人性因素,推动法院重新审视罪名与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