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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离婚诉求被驳回—阜阳离婚律师办案策略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阅读:51 离婚纠纷


第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是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刘某(原名刘某某)起诉要求与被告段某离婚,并主张分割婚后购买的丰田雷凌轿车(价值3万元,首付及贷款由其承担)。刘某诉称:双方2012年登记结婚,婚前已育有一女(2002年出生),婚后因琐事频繁争吵、缺乏信任,分居超1年,感情彻底破裂。被告段某同意离婚但附加条件:要求刘某将岳池县裕民镇自建房归其所有,并补偿6万元,否则拒绝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未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不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法定离婚条件,故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0元由刘某承担。
第二、阜阳离婚律师办案策略
作为被告段某的代理律师,本案胜诉关键在于精准阻击原告离婚证据不足的软肋,并瓦解其财产分割主张。以下从我方(被告)角度展开策略:
1. 核心策略:紧扣“感情未破裂”事实,强化调解和好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