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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前妻转移房产车辆租金纠纷胜诉案—阜阳离婚律师办案策略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阅读:57 离婚纠纷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林某甲与熊某于1988年结婚,婚后育有两子林某乙和林某丙。2018年起,林某甲多次起诉离婚,最终于2022年10月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离婚诉讼中,法院仅处理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未对三处财产进行分割:1)中山市沙溪镇涌头村房屋租金;2)中山市石岐区房屋及土地;3)捷某牌小轿车。离婚后,林某甲发现熊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后两处财产转移登记至两子名下,遂提起本案诉讼,要求分割租金并赔偿转移财产造成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定:熊某将石岐区房屋及土地转移登记给两子的行为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应向林某甲支付193万余元补偿款;涌头村房屋自离婚后至2023年4月的租金应分割,熊某需支付4.7万余元;但捷某小轿车因确系两子出资,转移行为不构成财产转移。最终,林某甲在三方面诉讼请求中获得两方面胜诉,熊某需支付近200万元,林某甲为本案胜诉方。

二、阜阳离婚律师办案策略

(一)针对涌头村房屋租金的胜诉策略

1. 有利证据与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