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交通肇事致1死4伤逃逸被判3年8个月—律师辩护策略分享 刑事辩护

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醉酒驾驶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2025年3月30日晚,被告人苏某甲醉酒后(血液酒精含量1.555mg/ml)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乌海市海南区S217线超速行驶(时速约121km/h,限速80km/h),与前方同向行驶的赵某甲驾驶的出租车追尾碰撞,导致两车失控冲入绿化带。事故造成乘车人候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甲、马某等四人受伤...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醉驾案中血液酒精含量鉴定存疑—律师辩护策略分享 刑事辩护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0日晚,被告人万某1与朋友在第十三师某小区家中聚餐饮酒后,于22时50分许驾驶新A号小型越野客车离开。当车辆行驶至小区门前路段时,与被害人黄某驾驶的新L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万某1负事故同等责任。现场呼气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291mg/100mL,随后提取的血样经鉴定乙醇含量为193mg/...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醉驾案因血样提取程序问题获判无罪—律师辩护策略分享 刑事辩护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8月3日晚,贺某在海东市乐都区水务局小区内醉酒驾驶小型汽车,与赵某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测,贺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95.17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80mg/100ml)。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贺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贺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机关在血样提取、保...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醉驾致一人重伤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策略分享 刑事辩护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醉酒驾驶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2024年7月16日凌晨,曹某醉酒后(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21mg/100mL)驾驶奥迪轿车,与对向刘某驾驶的比亚迪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曹某本人、刘某及乘车人马某三人受伤,其中马某构成重伤二级,刘某构成轻伤一级并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曹某当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因帮...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醉驾致人轻伤被判拘役四个月—律师辩护策略分享 刑事辩护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是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2024年5月23日凌晨,苏某某在石屏县某镇某路与某街交叉口300米处(某酒吧门口),醉酒且无证驾驶云A8××**号小型轿车倒车时,先后碰撞被害人李某及其轻便摩托车、某酒吧大门,造成李某轻伤二级、车辆及酒吧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苏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7.04mg/100ml,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公诉机关最初...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醉驾致人重伤交通肇事案—律师辩护策略分享 刑事辩护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6日凌晨,被告人蒙某某(女性)醉酒后驾驶陕AF××**号宝马轿车,由旬邑县三水雅居"寇掌柜"饭店返回果岭小区途中,与王某某驾驶的丰田轿车(车上乘坐田某、张某)相撞,后又与马某某停放的车辆相撞,造成张某重伤二级、王某某和田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蒙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4.55mg/100ml,负事故主...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醉驾血样鉴定程序存疑—律师辩护策略分享 刑事辩护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涉及时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2024年5月9日0时30分许,时某某酒后驾驶皖KN××**号小型普通客车,与任某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交警部门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安徽明德司法鉴定所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9mg/100ml,属醉酒驾驶。交警部门认定时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时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庭审中否认构成醉驾...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醉驾血液鉴定存疑案件—律师辩护策略分享 刑事辩护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30日晚,李某与朋友在第十三师火箭农场某火锅店吃饭喝酒。次日凌晨,李某酒后驾驶新L0××**号小型普通客车从火锅店出发,行驶至公安机关夜查点时,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李某驾驶车辆逃离,后被民警在十字路口抓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8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26mg/100mL。李某对指控事实、罪名...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醉酒后驾车疏忽大意致人重伤—律师辩护策略分享 刑事辩护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8日晚,吕某某在参加同事赵某某组织的聚餐后,醉酒状态下步行返回长治路小学家属院。当晚23时13分许,同住该小区的武某某驾驶白色丰田巡洋舰进入小区,23时19分武某某拨打110报警称院内躺着一男子,并拨打120将吕某某送往医院救治。经司法鉴定,吕某某所受创伤性肝破裂、多发肋骨骨折等伤情构成重伤二级,且损伤特征符合机动车轮胎碾压...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 

醉酒状态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律师辩护策略分享 刑事辩护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1日凌晨1时许,在哈密市伊州区向阳路向阳二区兵辉超市门口,被告人蒋某、刘某军与朋友王某亮酒后步行时,与被害人郭某建及其朋友杜某强相遇。因身体碰撞发生争执,蒋某、刘某军与郭某建发生殴打。在打斗过程中,蒋某用脚踢踹被害人头部,后又用路边锥形桶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倒地。被害人被送往医院后,于2024年9月29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
征和阜阳律师 发布于